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食品有 机认证程序

食品有 机认证程序:

1.申请

       申请人应当向中 心(分中 心)提出正式申请,填写申请表并缴纳申请费。申请人应当填写有 机食品认证申请书,领 取检验合同、有 机食品认证调查表、有 机食品认证基本要求、有 机认 证书面材料清单、申请人承诺书等文件。申请人应当按照《有 机食品认证技术准则》的要 求建立:质量管理体系;生产过程控制系统;跟 踪系统。

2.认证中 心核实费用预算,制定初步检查计划。

       认证中 心根据申请人提供的项目估算检查时间,一般需要两次检查:生产过程一次,加工一次,估算认证费用,制定初步检查计划。

3.签订认证检查合同。

申请人与认证中 心签订认证检查合同,一式三份;

l支付估算认证费用的百分之五十;

填写相关情况调查表,准备相关资料;

l指定内部检查员(生产加工至少1人);

l所有材料都使用文件。每份电子文件,发送或电子邮件给分中 心。

4.初审

l分中 心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初审;

对申请人进行全 面审查;

l分中 心将初审意见反馈认证中 心;

l分中 心将申请人提交的电子文件E-m ail提交给认证中 心。

5.现场检查评估。

l认证中 心确认申请人支付认证费用;

l派出认证中 心认可的检查员;

l检查员根据《有 机食品认证技术准则》,从分中 心获取申请人的相关信息,对申请人的质量管理体系、生产过程控制体系、跟 踪体系、产地、生产、加工、仓储、运输、贸易等进行现场检查和评估。必要时,应对土壤和产品进行取样和测试。

6.编制检查报告。

l检查员完成检查后,按认证中 心要求编制检查报告;

本报告将在检查完成后2周内提交文件和电子文本认证中 心;

l分中 心向认证中 心提交申请人交认证中 心。

7.综合审查评价意见。

      认证中 心根据申请人提供的调查表、相关材料和检查员的检查报告进行综合审查和评估,编制认证评估表,提出评估意见,提交认证委员会审议。

8.认证委员会决议。

      认证委员会定期召开认证委员会工作会议,全 面审查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调查表、检查员的检查报告和认证中 心的评估意见,决定是否颁发有 机证书。

9.颁发证书。

      根据认证委员会的决议,向合格的申请人颁发证书。申请人支付认证费的剩余部分,认证中 心向认证申请人颁发证书;有条件的认证申请人应当根据认证中 心提出的意见做出书面承诺。

10.使用有 机食品标志。

      根据证书和《有 机食品(产品)标志使用章程》的要求,签订《有 机食品(产品)标志使用许可合同》,办理有 机/有 机转换标志使用手续。

11.保持认证。

|有 机食品认证证书有 效期为一年。新年,COFC将向认证企业发出《保持认证通知》。

|认证企业收到《保持认证通知》后,应按要求提交认证材料。与联系人沟通,确定现场检查时间,并及时支付相关费用。

|保持认证文件审核、现场检查、综合评价、认证决定程序与初始认证相同。